修正「桃園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以府教小字第113025127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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