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桃園市能源關懷委託專業服務案」
公告 2026-05-11 ·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點閱數:14
一、針對能源關懷(汰換燈具)之重點事項如下:
1.服務對象如附件申請表所示「六項資格中之一」。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核定通知函。
□中低收入老人:檢附相關生活補助核定證明文件。
□兒少補助家庭:檢附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相關弱勢兒少補助核定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文件。
□偏遠地區居民(限復興區居民):檢附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正反影印本)或其他居住證明文件。
□清寒或弱勢家庭:檢附經本市轄內各機關、學校或里長出具之清寒或弱勢家庭認定文件。
2.本案補助經費有限,依「審核通過順序」,「額滿即止」。
二、備註;
1.本次安裝「全部免費(含材料、施工安裝與清運)」,「申請人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2.桃園市政府「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 」燈具汰換補助,初步估算有客廳 ×1、飯廳 ×1、廚房 ×1、臥室 ×2、浴室 ×1、陽台或走道處 ×3、臥室崁燈×2,相關配置將視房屋狀況,「彈性調整」。
3.申請者安裝後,須配合市政府所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