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表。
公告 2025-12-24 ·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點閱數:132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12月19日府交運字第1140356199號函及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
| 二、 | 檢附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表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