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服部)有關動力式輪椅(電動輪椅)及醫療用電動代步器(電動代步車)進入公共設施室內場所原則
公告 2025-09-11 ·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點閱數:283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9月5日桃社障字第1140079042號函辦理。 |
二、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動力式輪椅 (電動輪椅)及醫療用電動代步器(電動代步車)進入公共設 施室內場所原則如下:(一)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二)最大速限小於10公里/小時。(三)車身尺寸寬度小於80 公分、總長度小於120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