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業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公告 2025-04-22 ·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點閱數:49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檢附本案來函及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