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公告 2024-09-18 ·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點閱數:105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說明: | 本案電子檔得於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ty cg.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