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新明國小、文山國小、楊明國小及復旦國小辦理「桃園市109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一案
新明國小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09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特教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4:30。
三、研習地點:新明國小校史室(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2段97號)
四、研習主題:「失控的小火龍」-兒童情緒發展及因應策略
五、研習講師:柯穎婷 老師
六、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等,預計100人。
七、報名方式:請於10月27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 /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9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新明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配合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出席人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配合戴口罩及量體溫。
十、聯絡人:特教組長范琮淵,分機:03-4933262#617。
文山國小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09年度加強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蔡昭偉先生。
三、研習主題:用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自閉兒教養分享。
四、研習時間:109年10月28日(三)13:00至16:00。
五、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小 B1藝廊。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幼兒園教職人員、特教老師、教師助理員及對本主題有興趣的家長。
七、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0月28日(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109學年度上學期/桃園市/承辦單位(文山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參與研習者請戴口罩,工作人員協助量額溫。
十、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組長廖意稜,電話:03-3601400分機611。
楊明國小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09年度加強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70人。
三、研習時間:109年11月11日(星期三)13:30至16:30,共3小時。
四、研習地點:楊明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五、講師: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查官-吉靜如小姐。
六、研習主題:懂法律,不吃虧--特教教師於教學現場之法律實務。
七、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9上學期、登錄單位:楊明國小。)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本校供應飲水,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十、校內停車位有限,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十一、請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進入學校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
十二、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分機861。
復旦國小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109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學生家長、特殊學生助理人員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1月20日桃教特字第1090005596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三、研習地點:復旦國小3樓視聽教室(桃園市平鎮區廣平街一號)。
四、研習主題:你好我也好/普通班教師如何與特教教師共同參與合作。
五、講 師:成功國小呂美玲老師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之普通班教師、特教老師及家
長、特教助理員等,計80人。
七、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study.php) 登錄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復旦
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本校因空間有限無法提供汽車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倘對本案有疑問,請逕洽本校特教組長葉宛芃老師、輔導
主任張惠真主任(電話:03-4917491,分機6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