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迴龍國民中小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重要 2020-08-14 · 郭晸溢 · 教務處公告 · 點閱數:488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17日臺教資四字第1080060697號函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 本校基於維持學校團體秩序、促使學生專心學習以落實學習成效、維護教職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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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校務會議通過,詳細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