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52801201A號令修正發布
重要 2026-04-14 ·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點閱數:38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日臺教學(四)字第1152801201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02)7736-78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