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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 要點」第3點及第4點附表2業經教育局以114年4月2日桃教小字第1140026226號令修正發布
2025-04-11 ·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點閱數:35
如附檔。
1) 114年4月2日桃教小字第1140026226號令.pdf
2) 修正「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 要點」第3點及第4點附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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