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教學資訊設備借用注意事項」。
重要 2020-04-06 ·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點閱數:46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4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043672號函辦理。
二、如學校與家長有共識欲進行線上補課時,借用方式:
(一)以使用家庭現有設備為優先。
(二)家戶沒有設備者,優先以校內資訊設備提供借用。
(三)若學校設備不足時,由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既有之資訊設備作協調調度支援。
(四)若教育局仍有不足者,由局端向教育部申請借用。
(五)如停班停課超出線上補課設備資源可負荷規模,依規定仍可採實體補課機制,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